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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6891142/202501-00001
  •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城乡建设
  • 发布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文号:

  • 成文日期:

  • 关键词:

    住房保障 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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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中心回应:存量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提示

【字体大小:   发布时间:  2025-01-03  10:19 信息来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2024年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市存量公积金贷款(指在2024年5月18日前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将下调。

2024年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根据规定,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利率,即:首套住房:5年以下(含5年)贷款利率为2.35%,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2.85%;二套住房:5年以下(含5年)贷款利率为2.775%,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3.325%。

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5年1月1日起统一批量下调存量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职工无需申请。另:由于机关、企事业单位2025年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调整变动,请贷款职工关注本人月缴存额和月还款额增减变化,办理按月对冲偿还贷款的,如月缴存额降低不足以偿还贷款应及时补足,以免出现逾期还款,影响个人信用。我市缴存职工可通过“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对个人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