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大额资金竞争性选择存放银行项目公告(2026年第1期总第11期)

发布日期:2026-09-14 15:38 来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阅读:次

    根据《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专户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修订)(马金管[2026]19号)规定,为加强住房公积金大额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提高资金效益,促进保值增值,经研究决定开展大额资金竞争性选择存放银行项目(2026年第1期总第11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资金对象:住房公积金专户资金;

    (二)定存金额:70000万元;

    (三)定存期限:三年;

    (四)本次竞选确定10家资金存放合作银行,按照评分结果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本次资金存放额度分别为:


次序

额度(万元)

1

20300(三年期)

2

14700(三年期)

3

9800(三年期)

4

6300(三年期)

5

4900(三年期)

6

4200(三年期)

7

3500(三年期)

8

2800(三年期)

9

2100(三年期)

10

1400(三年期)

 

    (五)若实际参加竞选银行或中选银行少于公告银行家数的,则剩余待分配的存款额度按四舍五入至百万元平均分配给中选存放银行,若分配后有差额部分则调剂给第一名。

    二、竞选资格

    (一)参与竞选的银行,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受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一年以上;

    2、在我市城区设有分支机构;

    3、符合《马鞍山市市本级政府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综合评价激励办法》评价范围的商业银行。

    (二)竞选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银行参与资金存放资格,按照竞选得分顺序选择其他银行:

    1、公积金委托业务发生严重失职等情形;

    2、该银行存在与资金存放相关的利益输送行为或通过不正当竞选;

    3、该银行报价利率低于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规定最高上限的;

    4、该银行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贷款占比指标上一期至本期竞争性存放期间名次为末位的;

    5、该银行住房公积金委托扩面考核奖励指标上一期至本期竞争性存放期间名次为末位的;

    6、其他不宜存放的情形。

    三、竞选报名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或市分行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评分指标证明材料。包括净资产总额、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定期利率报价单等。

    以上资料需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密封,骑缝处加盖公章。

    四、竞选报名时间及地址

    竞选银行应于2026年9月18日下午17:00前将竞选文件密封送至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核算科(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22楼2213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五、评选时间及地址

    本次竞选将于2026年9月21日上午9:00在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124会议室(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21楼)评选。

    六、公告发布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

    七、业务咨询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宋金霞         电话:0555-2373518

    八、质疑投诉

    (一)竞选银行认为竞选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二)竞选银行对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555-2373889


附件:大额资金竞争性选择存放银行评分指标.docx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