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咨询在马高校应届毕业生缴存住房公积金予以补贴的问题

信件编号: 20251015001 来信时间: 2025-10-15 16:20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
内容: 请问标题文件中:对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马高校应届毕业生予以以下补贴:1、开户缴存补贴。在马高校应届毕业生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完成首次缴存的,即可获得 100 元补贴。2、连续缴存补贴。在马高校应届毕业生自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之日起持续缴存满 12 个月的,将再次获得 200 元补贴。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补贴兑现审核期间处于断缴、封存或销户等状态,将不再享受相应补贴。 想要申请上述补贴,需要在哪里如何操作?
回复单位: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5-10-16 17:1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I类卡、学生证或毕业证,前往指定办理网点,填写开户申请表格,完成账户开户并进行首次缴存,即可获得 100 元补贴;连续缴存满 12 个月的,将再次获得 200 元补贴。办理网点: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地址: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A区);含山县管理部(地址:环峰镇锦绣华城新办公楼);和县管理部(地址:和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当涂县管理部(地址:姑孰镇太白路341-6号);郑蒲港新区办事处(地址:郑蒲港新区中飞大道中段2470号);博望区窗口(地址:南环桥博望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55-12329、237386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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