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建部对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要求,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往往需要出示《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近日起在马鞍山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若在全国其他城市(开展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地区)购房,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出具我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自带水印和电子签章)。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的出具已不需要缴存职工前往柜台办理,可以全程网办出具打印。此项服务事项上线后,广大异地贷款职工不用在两地来回奔波,为广大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提供了便利。
下载打印方式:百度搜索安徽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厅(或者通过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点击网上服务进入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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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科)